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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到关键人 “补”到要害处 淮安市淮安区368名低保对象获42.9万元慈善补充医疗救助金
2024-12-11 09:51:10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梁张丁)“我今年39岁,患尿毒症7年来,每年住院总费用5万多元,在医院出院时自己只支付5000多元,区慈善总会每年都给我5000元成人大病医疗救助。今天,我又领取1000元慈善补充医疗救助金,真是太感谢了!”日前,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举行的2024年度低保对象慈善补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场,河下街道低保对象姚进动情地说。当天,淮安区为全区368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慈善补充医疗救助金42.9万元,实现了全区低保对象慈善补充医疗救助应助尽助全覆盖。

  为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切实减轻低保对象的医疗负担,江苏省慈善总会联合省民政厅、省医保局于今年10月25日在全省开展“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淮安区行动迅速,率先对本区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自付费用5000元以上且年龄达到18周岁以上低保对象实行慈善补充医疗救助。低保对象2023年4季度和2024年1-3季度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其他政府和社会救助(含慈善大病救助)后,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自付费用5000元以上的,由区慈善医疗救助资金进行一次性适当救助。具体救助标准为,个人自付费用5000元-2万元(含)以内,救助1000元;个人自付费用2万元-5万元(含)以内,救助2000元;个人自付费用5万元以上的,救助5000元。多次住院的费用可以累计救助。

  为保证救助对象一个不漏,淮安区要求区医保部门负责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准确名单,区民政部门核准低保对象的家庭住址、身份证、社保卡、联系电话等准确信息,区慈善总会负责实施低保对象慈善补充医疗救助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区民政局、医保局、慈善总会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做好数据分析,确定项目实施方案,推动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依法及时公布项目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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