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庞 瑶
慈善公益报 “慈善幸福家园”工程是由中华慈善总会联合各省市慈善总会共同实施,与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公益宝”合作,构建的一个慈善赋能村、社,促进乡村振兴、助推共同富裕,探索基层治理的平台型工程。其特点是全国一张网,多级大联动。总目标是从2021年开始,用5年时间,使全国80%的行政村参与创建。第一阶段(2021年)为试点阶段,第二阶段(2022年-2023年)为推广阶段,第三阶段(2024年-2025年)为普及阶段。
榆林市“慈善幸福家园”
实施概况
陕西省慈善协会明确提出创建“慈善幸福家园”村社标准为“五个一”,即:建立一个工作机构,募集一个村慈善互助基金,建一个关爱中心,建一份慈善公约,建一支慈善志愿者队伍。
榆林市慈善协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工作思路: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为百姓的急难愁盼奉献慈善力量,主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重点解决村社“三留守”(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群体吃饭难问题。
近年来,在陕西省慈善协会的直接领导下,在榆林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市县乡村慈善组织的通力协作,积极动员爱心力量参与,“慈善幸福家园”工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慈善幸福家园”线上认领村社1203个,占全市2996个村社的40.15%,比上年增加323个,增长36%,发起项目553个,募集款物价值1.23亿元,比上年增长73%,关爱中心关照“三留守”人员19万人。榆林市慈善协会直接实施和支持的示范村社,按照“五个一”建设标准,抓典型、建示范,累计达到36个,投入资金和物品420万元。在示范村社中,中华慈善总会、陕西省慈善协会授牌10个,榆林市民政局授牌24个,榆林市慈善协会授牌18个。“幸福家园”创建数量稳步增加,质量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区亮点纷呈:
一、榆阳区、神木市创建工作遥遥领先,提前两年创建达标。村社认领率达100%,村社创建率达90%以上,关爱中心、老年灶开伙运营率达90%以上。
榆阳区393个村社,其中高标准村社114个,即在“五个一”标准基础上达到“九个有”:有图书阅览室、有医务保健室、有爱心超市、有文化活动室、有慈善文化长廊、有文化健身广场、有爱心捐赠榜、有孝善表彰光荣榜、有老人生日明白卡。
榆阳区的另一个亮点,是将“慈善幸福家园”创建工作延伸到“孝善之家”,2022年9月举办首届“孝善之家”创建表彰大会,截至目前已经在大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了11届“孝善之家”表彰大会,累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33个、先进个人653名,每次表彰大会隆重、热烈、规范,新闻报道及时准确。
神木市366个村社,建成幸福家园关爱中心老年灶并开伙运营399个,改扩建关爱中心271个,其中高标准关爱中心128个,全市关爱中心建立统一就餐数据管理系统,通过人脸识别,民政部门能实时掌握就餐人数和就餐人员信息。根据慈善大会出台的《神木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精神,就餐居民每天交5元伙食费,市民生慈善基金会每人每天补贴10元伙食费,煤水电由民政部门据实报销,每个关爱中心每年补贴10万元。
2024年计划新建慈善幸福家园关爱中心24个。慈善协会动员爱心企业向部分村社捐款600万元,用于养老院建设,同时向有需求的关爱中心捐赠米面油、文体设施、开展孝善文化、志愿服务等多方面支持。榆阳、神木创建幸福家园的数量、质量、做法在全国都是名列前茅的。
二、吴堡县被榆林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养老服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时获此殊荣的有榆阳区人民政府、神木市人民政府,吴堡的可贵之处在于是南部六县唯一的一家。这主要得益于县民政局工作非常出色,全县101个行政村,其中1个街道办,已建成4所城镇日间照料中心,100个行政村建成互助幸福院106所,93所投入运营,实现了有条件的行政村及自然村全覆盖。吴堡县慈善协会为34个参与创建“慈善幸福家园”的村认领挂牌。
2023年,榆林市慈善协会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的统一安排,组成榆林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第一合力团,带领12个社会组织,多次深入吴堡县农村开展调研,明确帮扶思路,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筹划帮扶项目,培训县、乡、村干部100多人,帮助县慈善协会完成当年创建“慈善幸福家园”工程30%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了节日慰问、爱心义诊、资助困难大学生、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帮扶项目70个,投入资金52.85万元,建成1个市级示范村、2个融合发展村。2024年,第一合力团被陕西省民政厅评为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集体”。
三、佳县慈善协会全年新建“慈善幸福家园”68所,其中3个示范村,共投资金120多万元。佳县共有324个行政村,累计创建126个村,创建率达38.8%。榆林市慈善协会的创建工作,受到中华慈善总会、陕西省慈善协会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被称为“榆林经验”“榆林模式”。近年来,先后有宁夏中卫市,河南开封市、焦作市、安阳市、三门峡市,江苏宿迁市、扬州市,浙江湖州市,陕西咸阳市、延安吴起县、延川县等地慈善协会来榆林考察,一致给予好评。
创建工作面临的困难
及存在问题
慈善幸福家园在榆林市实施三年多来,取得的成效是可喜的,同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小觑。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各级慈善组织中存在两种认识:一是慈善组织紧张工作三年多,能把慈善幸福家园创建到这种程度,可以缓一下;二是在部分县区消极畏难情绪始终挥之不去。
二、创建进度、质量、水平不平衡。榆林市由于资源分布不均,导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创建“慈善幸福家园”工程实施呈现北强南弱。
三、激励型工作机制没有形成。创建过程中,对重视支持创建工作力度大的党委、政府,回报家乡奉献爱心多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创建工作突出的慈善组织和个人,没有及时落实相应的褒奖措施。
四、慈善组织不健全,队伍弱而小。部分县区慈善组织年龄大、人员少,承担不起大规模的工作任务。
关于创建“慈善幸福家园”
工程的思考
2024年是榆林市慈善协会推进“慈善幸福家园”工程实施进入普及阶段的第一年,是关键的一年。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幸福家园”工程高质量发展?重点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讲政治,更重要的是责任担当。
要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正确方向。“慈善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已经写进新修改的慈善法总则,成为新时代发展慈善事业总的指导原则。推动“慈善幸福家园”工程高质量发展,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建引领的政治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确保慈善事业更好地践行党的为民宗旨,及时响应党的号召,忠诚当好党的助手,在全社会凝聚起慈善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正能量。市县慈善协会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工程开展,精准实施项目。要主动请示汇报工作,按时向民政局做年报,要形成制度化、经常化。
二、讲数量,更要注重高质量。
数量要求:除榆阳、神木两区市,其余10区县要摸清底子,制定2024年—2025年两年工作计划,确保2025年完成80%行政村参加创建并达到“五个一”标准。要求今年村社认领率达80%,创建率达50%。认领率是中华慈善总会、陕西省慈善协会衡量一个地方创建水平的重要指标,而我们的实际情况是重创建、轻认领,好多村社实际创建做了大部分工作,但是慈善协会没有开展认领工作。
质量要求:已经达标“五个一”的村社,学习榆阳区创建达到“九个有”;有条件的应学习西安市长安区留公村的“五星级慈善幸福家园”;对今年新创建的“幸福家园”,坚持“五个一”标准不动摇;对已运行多年面临困难、难以为继的,动员乡贤再捐款,采取措施,保证运营。
三、讲规范,更注重风险防控。
榆林市“慈善幸福家园”资金募集在线下,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运行管理面广、链长、风险大,全部靠慈善协会自己掌握。民政部确定2024年为“慈善活动规范管理年”。3月中旬,榆林市慈协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慈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财务合规训练课程,并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开展学习,自查自纠“回头望”。我们要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四、讲融合,更注重突出慈善元素。
融合主要是和民政部门实施的幸福院建设融合,还要与各部门包抓的村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帮扶的村融合。但是,不能降低“五个一”标准,淡化慈善痕迹。要抓好慈善互助金筹集,抓好慈善公约的建立和践行,主要是推进孝善文化,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和慈善公益服务活动制度化建设,抓红白理事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抓爱心超市的建设和规范运行。这些工作是党号召慈善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
五、讲创建,更注重因地制宜。
我们“五个一”标准不降低,但关爱中心创建的内容是多样的,形式上是灵活的,可以是助老、助残、助教,也可以是助医,关爱形式可以以行政村为单位,也可以以自然村为单位,以自然片为单位,或以乡镇为单位。只要是真心帮城乡留守人员解决困难,采用什么好方法都可以,以群众的需要为标准,一切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
六、讲重点,更注重全面创建。
一个重点抓宣传,宣传创建活动的整体方案、优秀案例、先进人物,要向榆阳区宣传部长刘四霞学习,新闻报道全面、精准、真实、及时、广泛,以宣传推动创建普及活动健康有序发展。另一个重点是抓好城镇“慈善幸福家园”的创建,即日间照料中心的创建。城镇聚集人口多,慈善资源相对集中,民政部门投资大,乡镇街办积极性高,我们不要求设立互助基金,更容易创建。
七、讲情怀,贵在实际行动。
榆阳、神木、定边三县要巩固提升,再创辉煌;府谷、靖边、横山三县要快马加鞭,迎头赶上;南部六县要坚定信心,稳扎稳打,远学延川县高凤兰,近学佳县慈善协会,下定决心,排除万难,逐村创建,逐村达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新时代慈善事业前景广阔,“幸福家园”工程大有可为。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勇于担当,实干笃行,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幸福家园”工程的核心目标,把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作为“幸福家园”工程的判断标准,为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共同富裕,贡献新的更大的慈善力量!
(本文作者系榆林市慈善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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