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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借“慈善”违法开展医疗救助可举报
2018-11-16 17:11:50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陈 玮  本报记者  权 敬11月14日,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山东将加强慈善救助活动的监管,深入排查整治慈善救助有关问题,开展省管慈善组织医疗救助专项检查,对省管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假借慈善名义违法违规开展的医疗救助活动,可电话或邮箱向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

      慈善组织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力量,通过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资源,为困难群众提供形式多样的医疗援助,可以有效减轻医疗负担,促进社会和谐。但是个别慈善组织以开展慈善医疗救助为名谋取私利,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伤害,违背了公益慈善宗旨和非营利目的,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各级民政部门要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慈善医疗救助活动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山东省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慈善医疗救助活动监管的通知》,制定工作方案,对所登记慈善组织以公益、慈善、救助为名开展医疗、卫生、健康活动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从严从快查处,并将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取不给予资金资助、不向其购买服务、不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等措施予以惩戒。各市民政局要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包括存在问题、整治措施、下步打算及典型案例,于2018年12月7日前报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此外,还将开展山东省管慈善组织医疗救助专项检查。要求各省管慈善组织要对在医疗、卫生、健康领域开展的慈善项目或活动进行认真自查,包括项目名称、救助对象、资助内容、资助标准、收费价格、合作的单位或产品、信息公开、专项基金等,并于2018年11月16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为: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省民政厅北楼5009室。在此基础上,山东省民政厅还将对部分社会组织采取专项审计、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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