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头条
江苏出台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10-28 03:06:25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籍子识)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强化内部治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江苏省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适用于在江苏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除社会组织依法需要行政审批和备案的事项之外,对社会组织自身、会员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组织、个人和社会公众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应当主动报告的重要事项。《办法》共12条内容,从报告范围、报告时限、报告途径到主体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全省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提供了清晰指引。

  《办法》明确,社会组织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涵盖五大类。在形成重要决定方面,包括召开换届会议或延期换届,届中调整主要负责人(会长、理事长)、秘书长、社会服务机构行政负责人,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等事项。举办重要活动方面,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节庆、论坛及展会活动,开展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或受委托承办相关创建示范活动,设立、转让或注销经济实体,以及涉及大额资金收支和重大项目合作的活动均需报告。

  涉外交往领域,与境外组织合作或联合举办活动、出国出境访问、参加国际会议、加入国际组织、接受或向境外捐赠等涉外或涉港澳台活动被纳入报告范围。发生重大事件时,如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产生负面舆情或社会负面影响,以及内部矛盾、外部纠纷或诉讼导致日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等情况,社会组织需及时报告。此外,社会组织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负责人涉及犯罪等涉及违法违规的事项也在报告之列。

  针对不同类型的重大事项,《办法》设定了差异化的报告时限要求。其中,形成重要决定、举办重要活动、开展涉外交往等三类事项需事前报告;发生重大事件需即时报告;涉及违法违规事项则需在事后及时报告。具体来看,重要决定事项应提前15日报告,重要活动和涉外交往事项需提前30日报告,违法违规事项需在事后15日内报告。

  在报告途径上,《办法》规定,社会组织涉及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的重大事项,通过“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线上办理。其中,换届、届中人员调整通过“换届备案”模块报送,其他事项通过“重大事项报告”模块报送。涉及向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的重大事项,则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的方式报告。同时,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报告对象根据不同事项类型,分别向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外事管理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办法》强调,社会组织应当完善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管理制度,对本组织重大事项承担主体责任。对于事前报告的事项,需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此外,社会组织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报告清单,健全影响评估机制,科学研判和防范社会风险,提高报告的实效性。


责任编辑:csgyb